2025年初,深圳紅樹西岸花園小區被曝光使用1700具成分不達標的不合格滅火器,事件迅速引發社會對消防設備質量監管的廣泛質疑。這一事件不僅暴露了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管漏洞,更揭示了消防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統性風險。在質量強國戰略背景下,如何通過完善合規性審查機制,構建覆蓋生產源頭、流通渠道、使用終端的全流程閉環監管體系,已成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課題。
一、消防設備市場監管的現存漏洞
當前消防設備市場監管存在“三重失守”現象:生產端準入門檻虛化、流通端溯源機制缺位、使用端檢測標準滯后。以深圳事件為例,涉事企業夢齊創(廣東)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卻仍能批量生產問題產品,反映出生產許可審批中對既往信用記錄的忽視。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消防產品抽檢不合格率高達12.3%,其中滅火器、消防水帶等傳統產品問題最為集中。
流通領域監管面臨雙重挑戰:線上平臺成為假冒偽劣產品新溫床,2024年某電商平臺消防器材抽檢合格率僅為68%;線下渠道則存在“送檢合格品”與“市售產品”質量脫節現象。知識庫顯示,部分企業通過更改工藝、降低原料標準等方式壓縮成本,導致出廠產品與送檢樣品存在顯著質量差異。
使用環節的檢測標準滯后問題尤為突出。盡管《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范》(GB/T 44481-2024)已明確A類項目100%合格要求,但消防部門現場檢查仍以壓力表、外觀等表觀指標為主。2025年3月杭州某商業綜合體火災中,消防噴淋系統因管道腐蝕失效,暴露出定期檢測中對隱蔽設施檢測手段的不足。
二、合規性審查機制的體系性缺陷
現行審查機制存在“三化”短板:監管手段碎片化、技術應用滯后化、責任追溯模糊化。深圳事件中,物管企業擅自采購、生產企業虛假認證、認證機構監管缺位形成連環漏洞,折射出跨部門協同機制的缺失。市場監管部門與消防救援機構信息共享平臺覆蓋率不足40%,導致不合格產品難以實現跨區域追蹤。
技術手段應用滯后制約監管效能。盡管北京等地已試點“人臉識別+GPS定位”監管系統,但全國仍有超過60%的檢測機構采用傳統紙質報告,二維碼防偽報告普及率不足25%。2024年河南某地消防驗收造假案中,檢測機構通過篡改紙質記錄虛報檢測數據,暴露出數字化監管覆蓋不足的隱患。
責任追溯體系存在“信息斷層”。生產企業的質量追溯系統多停留在出廠檢驗階段,流通環節的銷售臺賬、物流信息缺乏強制關聯。知識庫顯示,深圳事件中問題產品流向涉及12個省市,但追溯鏈條僅能追溯至省級經銷商,末端流通信息完全缺失。
三、構建全流程閉環監管體系的路徑
完善監管體系需從“制度重構、技術賦能、責任壓實”三個維度突破:
1. 制度創新:建立“生產許可+信用分級”動態管理機制,將企業信用記錄與生產許可年審強制掛鉤。借鑒杭州經驗,推行消防產品“全生命周期檔案”,要求生產企業在每件產品植入電子身份碼,實現從原料采購到報廢回收的全程數據留痕。
2. 技術賦能:加速推進“智慧監管”建設,2025年底前實現全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系統與質量追溯平臺數據互通。推廣紅外光譜分析、X射線熒光檢測等非破壞性檢測技術,解決滅火劑成分、管道腐蝕度等核心指標檢測難題。深圳已試點“區塊鏈+消防檢測”,將檢測數據實時上鏈存證,有效遏制數據篡改。
3. 責任壓實:實施“穿透式”責任追究機制,對問題產品實行“一案雙查”——既查使用單位采購責任,更溯查認證機構虛假認證行為。參照《杭州市建設工程消防審驗規定》,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消防產品實行“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責任倒查。
四、優化營商環境與監管效能的平衡
在強化監管的同時,需警惕“一刀切”式管理對市場活力的抑制。杭州等地推行的“分級分類審驗”模式值得借鑒:對小微企業實施“承諾制+容缺受理”,對重點工程建立“專家評估+動態監測”機制。2025年新規明確,對歷史保護建筑允許采取“安全性能提升替代方案”,既守住安全底線,又為技術創新預留空間。
質量強國背景下的消防設備監管,需在制度創新中打破監管壁壘,在技術革新中提升治理效能,在責任重構中筑牢安全防線。唯有構建“數據驅動、風險預警、全鏈追溯”的新型監管體系,方能真正實現從“事后追責”向“事前預防”的治理轉型,為城市安全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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